2008年10月1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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骗百万逃十年 今受审从重罚
徐显锋 刘浩 徐波

  本报讯  近日,岱山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诈骗案,被告人是一个姓项的45岁妇女。经查,在1993年9月至1998年9月期间,她分85次向30人“借款”达115.75万元,之后携母带女潜逃在外近10年,去年8月在哈尔滨被抓获。
  庭审中项某说:“我跟别人说我要去买汽车、购房子、开冷库。我向别人借钞票,给2分利,这样别人都相信我,把钱借给我。但事实上,我借钱以后根本没有经营生意,而是把钱付利息了。”
  法院认为,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隐瞒事实真相、虚构事实等手段,多次骗取多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15.75万元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且项某外逃多年,应酌情从重处罚。据此,法院判决项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,赃款继续追缴。